来源:多乐游戏电脑版下载 发布时间:2026-06-22 13: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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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向非洲某客户出口一批民用无人机设备,现被海关认定为具有军用侦察功能的无人机系统,要求提供《军品出口许可证》,我们公司并未申领以上许可证,请问我们公司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根据表述,如经海关最终认定涉案商品属于要提交《军品出口许可证》物项,且贵司未依法申领许可证件,将构成违法出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出口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违法经营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综上,贵司如出口需提供《军品出口许可证》物项而贵司出口时未提供的,则贵司行为构成违法,可能会被处罚。
典型案例:当事人某磁业有限公司有以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当事人多次以邮寄方式出口磁钢至中国台湾,申报品名为布料、铁片等。海关经调查发现,实际货物均为磁钢,分为N38H、N42H、N35UH和钐钴磁钢共4种型号,数量依次为570片、22700片、1020片和500片,分别含有镝、钐等稀土元素,且镝、钐含量超过国家管制要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列管的物项(出口管制编码1C905.a、1C902.a),出口需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查,当事人明知出口货物含有镝、钐元素,且根据含量属于国家出口管制物项,为牟取非法利益,未按国家管制要求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以伪报品名等方式出口,该行为构成以伪报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走私行为和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经计核,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36507.11元。以上事实有有关人员笔录、快递单证、核定货物价值表、认错认罚承诺书及其他有关的资料为据。
法律分析与合规指引:根据《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代理报关企业出口管制货物时,应当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根据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根据该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本法规定的出口管制违法行为,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处罚的,由其依照本法进行处罚。根据《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相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
本案中,当事人某磁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多次以邮寄方式出口磁钢至中国台湾,实际货物均为N38H、N42H、N35UH和钐钴磁钢共4种型号磁钢,数量依次为570片、22700片、1020片和500片,分别含有镝、钐等稀土元素,且镝、钐含量超过国家管制要求,出口需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查,当事人明知出口货物含有镝、钐元素,且根据含量属于国家出口管制物项,为牟取非法利益,未按国家管制要求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以伪报品名等方式出口,该行为构成以伪报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走私行为和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综合上述,当事人以伪报品名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构成同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所列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该行为同时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之走私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之规定,D海关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